1.一種兒童騎行箱,其特征在于:包括供兒童騎坐的箱體、安裝在箱體底側用以承載箱體的固定架、安裝在固定架前端的兩個轉向輪、安裝在固定架后端的兩個后輪以及控制兩個轉向輪轉向的轉向機構;
所述固定架包括前后方向設置的基板、安裝在基板前端用以安裝兩個轉向輪的前輪支架、安裝在基板后端用以安裝兩個后輪的后輪支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騎行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包括位于箱體一側的第一分體、位于箱體另一側并用以蓋合第一分體的第二分體以及連接第一分體和第二分體的拉鏈;所述第一分體的橫向尺寸大于第二分體的橫向尺寸,第一分體安裝在所述基板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兒童騎行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分體沿箱體底端相對第一分體開合,所述第一分體和第二分體之間設有拉繩,該拉繩的長度使得第二分體相對第一分體的展開角度的范圍在90—140度。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兒童騎行箱,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向機構包括貫穿第一分體上部壁體的轉向桿、安裝在轉向桿上端的轉向把手、安裝在轉向桿下端并貫穿第一分體下部壁體的轉向軸、安裝在轉向軸上并位于基板下方的轉向連板、與轉向連板鉸接的兩個轉向推桿、兩個分別與對應的轉向推桿鉸接并用以安裝轉向輪的轉向節;
所述前輪支架包括分別位于所述基板的左側和右側的兩個前輪臂,每一所述轉向節與對應側的前輪臂鉸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兒童騎行箱,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轉向節包括轉動臂、與轉動臂固定連接并用以安裝轉向輪的輪軸,所述轉動臂的一端設有與前輪臂鉸接的第一鉸接孔,所述轉動臂的另一端設有與轉向推桿鉸接的第二鉸接孔;所述輪軸的軸線垂直于第一鉸接孔的中心與第二鉸接孔的中心之間的連接線,且輪軸的軸線對應于第一鉸接孔的中心線。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兒童騎行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板上設有套接于轉向軸外周的轉向立管,所述第一分體的下部壁體開設有容轉向立管貫穿的通孔。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兒童騎行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后輪中的一個后輪為動力輪,該動力輪采用電機驅動,該電機安裝在后輪支架上,所述電機的輸出軸連接動力輪的輪軸。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兒童騎行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兒童騎行箱包括與電機電連接的電源、安裝在轉向把手上并用以控制電源與電機之間電路通斷的操控裝置。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兒童騎行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兒童騎行箱包括用以控制動力輪轉動的控制器以及電源,所述轉向把手設有與控制器信號連接的操控裝置,該操控裝置包括調速轉把和剎車轉把。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兒童騎行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分體上安裝有用以拖動兒童騎行箱移動的拉桿,所述拉桿的固定端安裝在第一分體的前端,所述拉桿的伸縮端位于第一分體的后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