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實施例涉及太陽能電池領域,特別涉及一種背接觸太陽能電池及疊層電池、光伏組件。
背景技術:
1、目前,隨著化石能源的逐漸耗盡,太陽電池作為新的能源替代方案,使用越來越廣泛。太陽電池是將太陽的光能轉換為電能的裝置。太陽電池利用光生伏特原理產生載流子,然后使用電極將載流子引出,從而利于將電能有效利用。
2、目前的太陽能電池主要包括bc電池(背電極接觸電池,back?contact)、topcon(tunnel?oxide?passivated?contact,隧穿氧化硅層鈍化接觸)電池、perc電池(發射極及背面鈍化電池,passivated?emitter?and?real?cell)以及異質結電池等。通過不同的膜層設置以及功能性限定減少光學損失以及降低硅基底表面及體內的光生載流子復合以提升太陽能電池的光電轉換效率。
3、然而,目前的背接觸太陽能電池的光電轉換效率仍然欠佳。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背接觸太陽能電池及疊層電池、光伏組件,至少有利于提高背接觸太陽能電池的光電轉換效率。
2、根據本申請一些實施例,本申請實施例一方面提供一種背接觸太陽能電池包括:基底,所述基底具有第一邊緣;沿第一方向間隔排布的第一柵線以及第二柵線;邊緣連接線以及第一焊盤,所述邊緣連接線靠近所述第一邊緣;所述第一焊盤與所述第一邊緣的第一距離大于所述邊緣連接線與所述第一邊緣的第二距離;其中,與所述第一焊盤相鄰的部分所述第一柵線包括間隔設置的第一柵線段以及第二柵線段,所述第一柵線段與所述邊緣連接線電性連接,所述第二柵線段與所述第一焊盤電性連接;與所述第一焊盤相鄰的部分所述第二柵線包括第三柵線段;第一連接柵線,所述第一連接柵線電性連接m個所述第三柵線段,m≥3。
3、在一些實施例中,與所述第一焊盤相鄰的部分所述第二柵線包括間隔設置的所述第三柵線段以及第四柵線段,所述第四柵線段的數量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三柵線段的數量。
4、在一些實施例中,沿所述第一方向,相鄰的所述第一柵線之間具有m1個所述第三柵線段,m1≥2。
5、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三柵線段沿所述第一方向的第一寬度小于或等于所述第四柵線段沿所述第一方向的第二寬度。
6、在一些實施例中,還包括:焊盤連接線,所述焊盤連接線的兩端分別連接所述邊緣連接線以及第一焊盤;所述第三柵線段與所述焊盤連接線的第一間距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三柵線段與所述第一柵線段的第二間距。
7、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三柵線段包括m2個第一類柵線段以及m3個第二類柵線段,所述第一類柵線段與所述第二類柵線段位于所述焊盤連接線沿所述第一方向的兩側,m2≠m3。
8、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基底還具有第二邊緣,所述第二邊緣與所述第一邊緣相鄰;還包括:第二焊盤,所述第二焊盤靠近所述第二邊緣,與所述第二焊盤相鄰的部分所述第二柵線包括第五柵線段;第二連接柵線,所述第二連接柵線電連接n個所述第五柵線段,n≥3,m≤n。
9、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基底還具有第二邊緣,所述第二邊緣與所述第一邊緣相鄰,所述第一焊盤靠近所述第二邊緣,所述第三柵線段靠近所述第二邊緣。
10、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二柵線還包括位于所述第三柵線段與所述第二邊緣之間的邊緣柵線,所述第一連接柵線電連接c個所述邊緣柵線,c≥1。
11、根據本申請一些實施例,本申請實施例另一方面還提供一種疊層電池,包括:底電池,所述底電池為如上述實施例所述的背接觸太陽能電池;鈣鈦礦電池,所述鈣鈦礦電池位于所述底電池的一側。
12、根據本申請一些實施例,本申請實施例又一方面還提供一種光伏組件,包括:電池串,由多個如上述實施例中任一項所述的背接觸太陽能電池或者如上述實施例所述的疊層電池連接而成;封裝膠膜,用于覆蓋所述電池串的表面;蓋板,用于覆蓋所述封裝膠膜背離所述電池串的表面。
13、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技術方案至少具有以下優點:
14、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背接觸太陽能電池,通過設置邊緣連接線以及第一焊盤,第一焊盤與第一邊緣的第一距離大于邊緣連接線與第一邊緣的第二距離,從而使得邊緣連接線用于收集第一柵線與第二柵線之間的電流,與焊帶焊接的第一焊盤距離第一邊緣較遠,從而可以防止電池片焊接時所出現的破裂的問題,進而提高電池片的良率。與第一焊盤相鄰的部分第一柵線包括間隔設置的第一柵線段以及第二柵線段,第一柵線段與邊緣連接線電連接,第二柵線段與第一焊盤電性連接;與第一焊盤相鄰的部分第二柵線包括第三柵線段;第一連接柵線,第一連接柵線電性連接m個第三柵線段,m≥3,通過設置第一連接柵線,且第一連接柵線與多個第三柵線段進行電性連接,可以使得在有限的面積里,第一焊盤的面積較大,從而便于焊帶對準,第一柵線與第二柵線的面積較大,從而收集較多的電流,以獲得較大的光電轉換效率。
1.一種背接觸太陽能電池,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接觸太陽能電池,其特征在于,與所述第一焊盤相鄰的部分所述第二柵線包括間隔設置的所述第三柵線段以及第四柵線段,所述第四柵線段的數量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三柵線段的數量。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背接觸太陽能電池,其特征在于,沿所述第一方向,相鄰的所述第一柵線之間具有m1個所述第三柵線段,m1≥2。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背接觸太陽能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柵線段沿所述第一方向的第一寬度小于或等于所述第四柵線段沿所述第一方向的第二寬度。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接觸太陽能電池,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焊盤連接線,所述焊盤連接線的兩端分別連接所述邊緣連接線以及第一焊盤;所述第三柵線段與所述焊盤連接線的第一間距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三柵線段與所述第一柵線段的第二間距。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背接觸太陽能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柵線段包括m2個第一類柵線段以及m3個第二類柵線段,所述第一類柵線段與所述第二類柵線段位于所述焊盤連接線沿所述第一方向的兩側,m2≠m3。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接觸太陽能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底還具有第二邊緣,所述第二邊緣與所述第一邊緣相鄰;還包括:第二焊盤,所述第二焊盤靠近所述第二邊緣,與所述第二焊盤相鄰的部分所述第二柵線包括第五柵線段;第二連接柵線,所述第二連接柵線電連接n個所述第五柵線段,n≥3,m≤n。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接觸太陽能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底還具有第二邊緣,所述第二邊緣與所述第一邊緣相鄰,所述第一焊盤靠近所述第二邊緣,所述第三柵線段靠近所述第二邊緣。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背接觸太陽能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柵線還包括位于所述第三柵線段與所述第二邊緣之間的邊緣柵線,所述第一連接柵線電連接c個所述邊緣柵線,c≥1。
10.一種疊層電池,其特征在于,包括:
11.一種光伏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