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簡介:
該發明提供了一種改進制備明膠骨類原料處理方法。傳統工藝中,需先進行復雜的人工或機械分選工序才能將骨頭分類用于明膠生產,這導致了較高的成本和較低的明膠產率。為解決此問題,本發明提出在脫脂后直接加入堿洗工序,利用氫氧化鈉溶液浸漬骨料并間斷攪拌洗滌,去除雜質,使所有類型骨料都能達到制備高質量明膠的要求,從而提高生產效率與經濟效益。
關鍵詞:堿洗去除雜質,提高明膠產率,節省原料消耗
專利名稱:明膠骨料的堿洗工藝及設備的制作方法
本發明涉及一種制備明膠用骨類原料的處理方法。
現有的制備明膠用骨類原料的處理方法,主要包括砸骨、脫脂、分選、浸酸、浸灰、中和水洗幾個工序,其中,骨料的分選工序是必不可少的。比較落后的分選方法是在骨料砸碎前進行人工選擇分類,將分選出的四肢骨,頭骨、肋骨等管狀和扁狀骨用于制備明膠,其余雜骨只能用于制骨膠和骨粉。據中國輕工協會明膠協會編輯出版的《明膠科學與技術》1981年第二期第81頁所述,英國克羅達公司維納廠(Widnus)采用的分選技術是,先將骨料砸碎和脫脂,然后利用骨料的不同比重,用振動重力分選機將混合骨料分成硬骨、半硬骨、海綿骨和筋四類,用硬骨和半硬骨制明膠,海綿骨和筋制骨膠。據統計,利用現有的骨料處理方法,約有40-60%的骨料不能生產明膠,致使明膠的產率低,成本高。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使各種骨料不經分選都可用于制備明膠的骨料處理方法。
本發明是這樣實現的將砸碎、脫脂后的骨料直接進行浸酸,將浸酸后得到的骨素于含氫氧化鈉的水溶液中浸漬、并間斷攪拌著進行洗滌(簡稱堿洗),然后進行浸灰及中和水洗。
堿洗的作用是清除骨素中非膠朊蛋白等有機物質、油脂及血污。這些雜質經堿洗后,生成一種乳狀物排出,使骨素變得白而透明,廢堿液則變為土黃色的乳狀液。這樣,經堿洗處理后的骨素再經過浸灰及中和水洗即可全部達到用于制備明膠的要求。
在骨料處理工藝過程中加入堿洗工序可相應地縮短浸灰時間,因此,堿洗工序的加入并不會使骨料處理工藝的總時間延長。
用于堿洗的設備為堿洗池。堿洗池由池體、池內襯、攪拌器、排液管及閥門構成。
池體為磚砌水泥粉光的圓形池,底部開有受槽,受槽與排液管相通。池內襯置于池體內,其位于受槽上面的部分為具有一系列小孔的孔板。廢堿液通過內襯上的小孔、受槽、排液管、閥門排出。攪拌器為平漿式攪拌器。池內襯與攪拌器均由耐腐蝕的聚氯乙烯塑料板制成。
用于堿洗的氫氧化鈉水溶液的濃度為0.3-1.5%,溫度為10-30℃。濃度或溫度過高會破壞膠朊蛋白,過低則會延長堿洗時間,影響堿洗效果。堿洗池內所加氫氧化鈉水溶液與骨素之重量比的液體系數為3-4。堿洗過程中,每隔2-6小時充分攪拌10-30分鐘,攪拌速度為150-350轉/分。攪拌速度過高會將骨素顆粒打碎,速度過低則起不到水力沖擊脫除雜質的作用,影響堿洗效果。骨素經72-168小時的堿洗處理后變得白而透明,即可進行浸灰。
采用本發明提供的骨料處理工藝,可使各種骨料不經分選均能達到用于制備明膠的要求。這樣,不僅省去了人工選料的繁重勞動或機械分選工序,而且提高了骨料的明膠率,明膠率可達到95%以上,從而降低了明膠成本,提高了經濟效益。
以下將結合實施例及附圖對本發明進行詳細的描述。
圖1是根據本發明提出的堿洗設備的主視圖。
圖2是堿洗設備的俯視圖。
參照圖1和圖2①為池體,②為池內襯,③為攪拌器,④為排液管,⑤為閥門,⑥為受槽,⑦為孔板,⑧為橫梁,⑨為齒輪變速器,⑩為電機。
池體①的底面直徑為3.4m,池深1.1m。受槽⑥位于池底部中間部位,長1.7m,寬1m。池內襯②位于受槽上面的孔板部分⑦的形狀和大小與受槽相同,小孔直徑為4mm。攪拌器③通過架在池體頂部的橫梁⑧懸于池中,其軸頂部與齒輪變速器⑨相接,軸底部裝有一對平板,用角鐵與螺釘加固在軸上,每個平板長200mm,寬100mm,厚8mm。
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如下將砸碎后的骨料(粒度范圍為8-25mm)經篩分為不同的粒度級別后分別進行熱水法脫脂,洗凈后進行浸酸。取浸酸后的骨素2000kg,置于堿洗池內,注入濃度為1%的氫氧化鈉水溶液7000kg,池內溫度為15℃,啟動攪拌器,每隔4小時充分攪拌15分鐘,攪拌速度為300轉/分,經過約120小時的堿洗處理后,骨素變得白而透明,即可進入浸灰工序。為節省原料消耗,可將未失效的廢堿液作循環使用。
權利要求1.一種制備明膠用骨類原料的處理方法,主要包括砸骨、脫脂、分選、浸酸、浸灰、中和水洗,其特征在于將砸碎、脫脂后的骨料直接進行浸酸,將浸酸后得到的骨素于含氫氧化鈉的水溶液中浸漬、并間斷攪拌著進行洗滌(簡稱堿洗),然后進行浸灰及中和水洗。
2.按
權利要求1所述方法的設備(簡稱堿洗池),其特征在于由池體①、池內襯②、攪拌器③、排液管④及閥門⑤構成。
3.按
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氫氧化鈉水溶液的濃度為0.3-1.5%,溫度為10-30℃。
4.按
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堿洗池內所加氫氧化鈉水溶液與骨素之重量比的液體系數為3-4。
5.按
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每隔2-6小時充分攪拌10-30分鐘,攪拌速度為150-350轉/分。
6.按
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對骨素進行堿洗處理的時間為72-168小時。
7.按
權利要求2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池體①為磚砌水泥粉光的圓形池,底部開有受槽⑥。
8.按
權利要求2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池內襯②和攪拌器③由聚氯乙烯塑料板制做。
9.按
權利要求2或8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池內襯②位于受槽⑥上面的部分為具有一系列小孔的孔板⑦。
10.按
權利要求2或8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攪拌器③為平漿式攪拌器。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制備明膠用骨類原料的處理方法,其特征是骨料經砸碎、脫脂后不經分選直接進行浸酸,將浸酸后得到的骨素于合氫氧化鈉的水溶液中浸漬、并間斷攪拌著進行洗滌,然后進行浸灰。采用本工藝,可使各種骨料不經分選均能達到用于制備明膠的要求,不僅省去了人工選料的繁重勞動或機械分選工序,而且提高了骨料的明膠率,明膠率可達95%以上,從而降低了明膠成本,提高了經濟效益。
文檔編號C09H1/02GK87103821SQ87103821
公開日1988年12月7日 申請日期1987年5月25日
發明者宋洪潮, 劉慶聚 申請人:宋洪潮, 劉慶聚